日期:2026-07-07 00:00          来源: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行政相对人名称 北京瑞鸿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1MA01EC1Y12
行政相对人代码(工商注册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曹正阳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行政相对人证件类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建法罚(朝建)字〔2026〕第590032号
违反行为 施工安全
处罚类别 罚款
罚款金额(单位万元) 0.4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单位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7-02
处罚有效期
处罚机关 北京市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处罚依据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
处罚事实 北京瑞鸿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朝阳区东十里堡路3号院1号楼-3层局部内装修工程在2026年6月17日施工作业中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未佩戴安全帽,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第1部分:通则》3.1.4条的规定,易造成物体打击事故;施工人员人员张付中、叶红丽未进行体验式教育,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第1部分:通则》第3.1.1条的规定,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北京瑞鸿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造成事故隐患。
处罚内容 处4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