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6-05-25 00:00          来源:高碑店地区         
行政相对人名称 第壹餐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5MA008N0L50
行政相对人代码(工商注册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刘顺波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行政相对人证件类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朝高碑店乡罚字〔2026〕350030号
违反行为 《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款
处罚类别 罚款
罚款金额(单位万元) 0.03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单位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5-19
处罚有效期
处罚机关 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人民政府
处罚依据 《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五款
处罚事实 2026年5月12日22时56分,由第壹餐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负责经营管理的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北花园小区1号院7号楼1层111-2底商D1烤鱼烧烤占用门前道路摆放桌椅一桌,用于店外经营餐饮,共占用面积1.08平方米尚未取得经营收入。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