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6-05-08 00:00          来源:朝外街道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自然人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工商注册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行政相对人证件类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朝朝外街道罚字〔2026〕210004号
违反行为 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处罚类别 罚款
罚款金额(单位万元) 0.2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单位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5-06
处罚有效期
处罚机关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朝外街道办事处
处罚依据 《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五款
处罚事实 2026年5月6日9时10分,刘杰未取得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核发的本市此地营业执照,在北京市朝阳区日坛北路与朝外市场街东北10米处便道上,以拾张桌子及伍个帐篷为经营工具经营袋装食品及服装,占地面积较大,检查时有尚未出售的袋装食品伍拾千克和服装壹佰件,无经营收入。
处罚内容 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