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6-04-29 00:00          来源:十八里店地区         
行政相对人名称 北京敬泽源商贸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5MA01T1WR34
行政相对人代码(工商注册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张丽华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行政相对人证件类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朝十八里店乡罚字﹝2026﹞390024号
违反行为 《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款
处罚类别 罚款
罚款金额(单位万元) 0.06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单位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4-29
处罚有效期 2026-05-14
处罚机关 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乡人民政府
处罚依据 《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五款
处罚事实 2026年4月21日10时04分,北京敬泽源商贸有限公司在北京市朝阳区弘善家园404号楼1层101室01华瑞生活超市门前售卖水果,现场有未出售的香蕉叁千克、葡萄陆千克、西红柿拾伍千克,无经营收入。其行为影响了本市正常的市容环境管理秩序。
处罚内容 北京敬泽源商贸有限公司违反了《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五款的规定,参照《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城管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京城管发〔2025〕41号)的相关规定:罚款数额=300×(1+情节系数1),综合考量本案违法行为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实际情况,本行政机关于2026年4月29日决定对其给予罚款人民币陆佰元整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