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北京壹品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5596073218D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工商注册号)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税务登记号)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事业单位证书号)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 法定代表人 | 王希东 | ||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
| 行政相对人证件类型 |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朝十八里店乡罚字﹝2026﹞390029号 | ||
| 违反行为 | 《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款 |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 罚款金额(单位万元) | 0.03 |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单位万元) |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4-29 | ||
| 处罚有效期 | 2026-05-14 | ||
| 处罚机关 | 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乡人民政府 | ||
| 处罚依据 | 《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五款 | ||
| 处罚事实 | 2026年4月26日15时30分,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乡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北京壹品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乡老君堂村胖东福门前经营餐饮大排档,现场有桌子贰张,椅子捌张,无经营收入。其行为影响了本市正常的市容环境秩序。 | ||
| 处罚内容 | 北京壹品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违反了《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属于店外经营的行为,影响了本市正常的市容环境秩序。依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五款的规定,参照《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行政裁量权基准>的通知》(京城管发〔2025〕41号)的相关规定:罚款数额=300×(1+情节系数0),综合考量本案违法行为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实际情况,本行政机关于2026年4月29日决定对其给予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