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6-04-14 00:00          来源:十八里店地区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自然人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工商注册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行政相对人证件类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朝十八里店乡当罚字﹝2026﹞000067号(机)
违反行为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证无照经营。
处罚类别 罚款
罚款金额(单位万元) 0.01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单位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4-14
处罚有效期 2026-04-29
处罚机关 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乡人民政府
处罚依据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处罚事实 2026年4月14日10时16分,贝*奎在未取得本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批核发的本市此地营业执照的情况下,在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乡弘善家园315号楼北侧售卖食品,现场有自行车壹辆,切糕捌千克,无经营收入。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100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