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6-04-03 00:00          来源:区卫生健康委         
行政相对人名称 北京和平中西医结合医院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5790655684Y
行政相对人代码(工商注册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张海邦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行政相对人证件类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朝卫医罚〔2026〕0035号
违反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四十三条
处罚类别 警告;罚款;其他-责令停止皮肤科执业活动
罚款金额(单位万元) 4.5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单位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3-27
处罚有效期
处罚机关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一百零一条
处罚事实 医疗卫生机构等的医疗信息安全制度、保障措施不健全,导致医疗信息泄露,或者医疗质量管理和医疗技术管理制度、安全措施不健全的
处罚内容 警告、罚款45000元、责令停止皮肤科执业活动、责令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