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6-03-05 13:38          来源:区卫生健康委         
行政相对人名称 北京瞳博士眼科门诊部有限公司嘉盛诊所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5MADGERXT2F
行政相对人代码(工商注册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陈肖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行政相对人证件类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朝卫医罚〔2026〕0025号
违反行为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一条
处罚类别 警告,罚款
罚款金额(单位万元) 2.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单位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3-02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处罚机关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处罚依据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九)项
处罚事实 开展的医疗技术服务与其技术能力不相适应,无法保障临床应用安全
处罚内容 警告、罚款2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