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北京建工远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210110348X3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工商注册号)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税务登记号)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事业单位证书号)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 法定代表人 | 王民营 | ||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
| 行政相对人证件类型 |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建法罚(朝建)字[2026]第590006号 | ||
| 违反行为 | 施工安全 |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 罚款金额(单位万元) | 0.4 |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单位万元) |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3-03 | ||
| 处罚有效期 | 2099-12-31 | ||
| 处罚机关 | 北京市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
| 处罚依据 |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 ||
| 处罚事实 | 你单位在承建的“朝阳区金台西路2号8幢1层至3层内外装修改造及屋面防水工程(人民日报社14号夜班编辑宿舍楼综合改造项目)”施工现场存在以下问题:1、抽查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用电设备直接从一层一台分配电箱内取电,未设置专用开关箱,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第1部分:通则》第3.10.11条的规定要求,存在用电安全隐患;2、抽查施工现场一层一台分配电箱未张贴分路标识,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第1部分:通则》第3.10.10条的规定要求,存在用电危险。该公司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标准进行施工,造成事故隐患,违反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 ||
| 处罚内容 | 处4000元罚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