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相对人名称 |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自然人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工商注册号)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税务登记号)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事业单位证书号)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 法定代表人 | |||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
| 行政相对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朝十八里店乡罚字﹝2026﹞390007号 | ||
| 违反行为 | 违反了《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三条的规定 |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 罚款金额(单位万元) | 1 |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单位万元) |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2-09 | ||
| 处罚有效期 | 2026-02-24 | ||
| 处罚机关 | 十八里店乡人民政府 | ||
| 处罚依据 | 依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百二十一条 | ||
| 处罚事实 | 2026年1月27日20时01分,徐成林驾驶壹辆车型为春尚牌CSP5042TCX、车牌号为京ERU976的轻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辆,装载捌佰千克建筑垃圾,由垡头街道翠城馨园东区103号楼驶出,向十八里店乡华夏董氏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园区运输,未造成泄露遗撒。该车辆不符合条件,未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变量系数为4)。当日20时18分行驶至十八里店乡陈家村南侧(区域系数为0)被查获。本行政机关当场责令改正上述行为,停止使用该车辆运输建筑垃圾。上述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和现场照片等证据材料佐证,可以证实其运输散装、流体物料车辆不符合条件(未安装卫星定位系统、未密闭运输)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属于运输散装、流体物料车辆不符合条件(未安装卫星定位系统、未密闭运输)行为,影响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秩序。一年度内未有2次同类性质违法行为,受到市区城管执法部门以及街乡人民政府书面告诫或处罚(常量系数为0)。无其他减轻、从轻或从重处罚情形。已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利,徐成林承认违法事实,自愿放弃陈述、申辩权利。此案于2026年1月30日调查终结。当日向徐成林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其不要求听证。 | ||
| 处罚内容 | 依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并参照《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行政裁量权基准〉的通知》(京城管发〔2023〕67号)的相关规定,建议对徐成林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罚款数额=2000×(1+情节系数4)=10000元】(情节系数4=常量系数0+变量系数4+区域系数0),并制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提请法制审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