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6-01-23 17:08          来源:来广营地区         
行政相对人名称 北京昌业博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4MA01FQLY2T
行政相对人代码(工商注册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孙奉君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行政相对人证件类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朝来广营乡罚字﹝2026﹞420001号
违反行为 《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
处罚类别 罚款
罚款金额(单位万元) 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单位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1-16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处罚机关 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乡人民政府
处罚依据 《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百一十九条
处罚事实 "经查,2026年1月9日,当事人北京昌业博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朝阳区中关村科技园区电子城西区消防站建设工程(消防站主楼等3项)工地(区域系数0)负责施工,施工现场进出口周边一百米以内的道路有泥土,本行政机关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行为(变量系数0)。上述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和现场拍摄的证据照片等证据材料,可以证实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北京昌业博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一年内未因同案由被行政机关处罚或告诫过,且无其他减轻、从轻或从重的处罚情节(常量系数0)。本行政机关已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当事人承认违法事实及情节并自愿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影响了本市环境管理秩序。"
处罚内容 对北京昌业博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