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6-01-23 15:45          来源:望京街道         
行政相对人名称 贵州中豪国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第一分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8MACA35WYX1
行政相对人代码(工商注册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王爽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行政相对人证件类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朝望京街道罚字【2026】150007号
违反行为 《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二条第二款
处罚类别 罚款
罚款金额(单位万元) 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单位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1-20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处罚机关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望京街道办事处
处罚依据 《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百二十条
处罚事实 2026年1月11日12时10分,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望京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队队员在检查中发现,北京市朝阳区万红西街与京密路交叉路口西侧施工现场涉嫌存在未按规定处置或覆盖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的行为,遂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北京市朝阳区万红西街与京密路交叉路口西侧施工现场是由贵州中豪国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第一分公司承建的北京轨道交通首都机场线增设望京南站工程总承包桩基相关工程,2026年1月11日12时10分现场检查时,施工现场有未按规定覆盖建筑土方的行为,现场裸露放置的建筑土方长3.6米,宽2.6米,占地面积有9.36平方米。执法人员当场责令施工单位贵州中豪国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第一分公司立即整改上述行为。贵州中豪国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第一分公司立即将裸露的建筑土方全部覆盖完好。
处罚内容 处以罚款10000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