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北京潢图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11MA01NMC50J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工商注册号)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税务登记号)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事业单位证书号)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 法定代表人 | 张京 | ||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
| 行政相对人证件类型 |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建法罚(朝建)字[2025]第590084号 | ||
| 违反行为 | 施工安全 |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 罚款金额(单位万元) | 1.6 |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单位万元) |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12-22 | ||
| 处罚有效期 | 2099-12-31 | ||
| 处罚机关 | 北京市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
| 处罚依据 |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 ||
| 处罚事实 | 北京潢图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承建的“北京市朝阳区芍药居北里甲113号楼一层局部及二至五层内装修工程”施工现场存在以下问题:1、项目电工苏兵未进行2学时体验式培训教育。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中3.1.1条之规定。2、现场四层违规使用民用接线板连接用电设备、未使用三级箱连接用电设备。不符合《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标准》JGJT46-2024中4.1.2之规定。3、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已编制,未审批。不符合《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标准》JGJT46-2024中10.1.1之规定。4、现场1层、4层A级配电箱未设置漏电保护器、项目临电系统未采用三级配电、逐级漏电保护系统。不符合《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标准》JGJT46-2024中3.1.2之规定。5、现场四层北侧临边处未设置临边防护。不符合《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第3.2.3条之规定。该单位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标准进行施工,造成事故隐患。该单位承建该工程的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违反了1条强制性规范和4条技术标准,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北京潢图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规程或者标准进行施工,造成事故隐患的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 ||
| 处罚内容 | 处18000元罚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