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12-24 14:12          来源: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自然人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工商注册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行政相对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建法罚(朝建)字[2025]第590081号
违反行为 建筑市场
处罚类别 警告,罚款
罚款金额(单位万元) 0.3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单位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5-12-17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处罚机关 北京市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处罚依据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
处罚事实 于文杰在担任中云建业(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13号2幢1-4层局部内装修工程”项目经理期间,未按规定记录带班生产情况,且带班生产时间没有达到施工时间的80%,不符合《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要求,未履行注册建造师义务。经调查,于文杰在担任该项目经理期间没有违法所得。于文杰上述行为违反了第二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
处罚内容 处3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