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12-24 11:35          来源:劲松街道         
行政相对人名称 北京亨悦臻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5MA04HA2U98
行政相对人代码(工商注册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于婷婷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行政相对人证件类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朝劲松街道罚字〔2025〕260111号
违反行为 未按规定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
处罚类别 罚款
罚款金额(单位万元) 0.3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单位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5-12-17
处罚有效期 2026-12-16
处罚机关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劲松街道办事处
处罚依据 未按规定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 违反条款: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处罚条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 责令立即改正,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处罚事实 2025年12月16日10时35分,北京亨悦臻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在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28号甲217号楼1层南108-b、3层南301内存在设置不是四种颜色的生活垃圾收集容器的行为,涉嫌存在未按规定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行为(变量系数为0)。上述事实有《现场执法文书》、现场照片、《询问笔录》等证据佐证,可以证实北京亨悦臻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当事人一年度内未有因两次同类性质违法行为,受到市区城管执法部门及街乡人民政府书面告诫或处罚(常量系数为0)。北京亨悦臻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属于未按规定设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影响了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秩序。本行政机关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告知其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当事人承认违法事实,自愿放弃陈述、申辩权利。此案现已调查终结。
处罚内容 2025年12月16日10时35分,北京亨悦臻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在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28号甲217号楼1层南108-b、3层南301内存在设置不是四种颜色的生活垃圾收集容器的行为,涉嫌存在未按规定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行为(变量系数为0)。上述事实有《现场执法文书》、现场照片、《询问笔录》等证据佐证,可以证实北京亨悦臻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当事人一年度内未有因两次同类性质违法行为,受到市区城管执法部门及街乡人民政府书面告诫或处罚(常量系数为0)。北京亨悦臻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属于未按规定设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影响了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秩序。本行政机关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告知其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当事人承认违法事实,自愿放弃陈述、申辩权利。此案现已调查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