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12-09 16:58          来源:十八里店地区         
行政相对人名称 北京宝山路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3745451404G
行政相对人代码(工商注册号) 110113005185275
行政相对人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杨宝山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行政相对人证件类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朝十八里店乡罚字﹝2025﹞390195号
违反行为 违反了《北京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 第十九条第二款
处罚类别 罚款
罚款金额(单位万元) 0.6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单位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5-12-09
处罚有效期 2025-12-24
处罚机关 十八里店乡人民政府
处罚依据 依据《北京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
处罚事实 2025年11月16日,北京市朝阳区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乡小武基村农民安置房项目(SBLD-0044块)(A1#住宅楼等19项)(SBLD-0050地块)(幼儿园等2项)工程运输服务单位北京宝山路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存在运输建筑垃圾的备案车辆(京JAV835、京N6EA03、京FEX996)无电子运单的行为。共有三辆运输车无电子运单(变量系数为5)。本行政机关已责令北京宝山路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改正上述行为。上述事实有城管委北京市朝阳区城管执法局《督办通知单》、《现场检查笔录》和《询问笔录》等证据材料佐证,可以证实北京宝山路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建筑垃圾运输服务单位未按照规定使用电子运单,如实记录建筑垃圾处置情况的违法行为。北京宝山路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属于建筑垃圾运输服务单位未按照规定使用电子运单,如实记录建筑垃圾处置情况行为,影响了北京市建筑垃圾管理秩序。当事人一年度内未有2次同类性质违法行为,受到市区城管执法部门以及街乡人民政府书面告诫或处罚,无其他从轻、减轻或从重处罚情节(常量系数为0)。本行政机关已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的权利,北京宝山路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承认违法事实,自愿放弃陈述、申辩权利。此案于2025年12月9日调查终结。
处罚内容 依据《北京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并参照《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城管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京城管发〔2023〕67号)的相关规定,建议对北京宝山路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罚款数额=1000×(1+情节系数5)=6000元】(情节系数5=常量系数0+变量系数5),并制发《行政处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