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12-05 17:17          来源:平房地区         
行政相对人名称 北京顺安利通商贸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3MA00AJ1U52
行政相对人代码(工商注册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苗长顺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行政相对人证件类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朝平房乡罚字﹝2025﹞490104号
违反行为 《北京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
处罚类别 罚款
罚款金额(单位万元) 3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单位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5-12-05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处罚机关 北京市朝阳区平房乡人民政府
处罚依据 《北京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
处罚事实 2025年11月13日,北京顺安利通商贸有限公司作为北京市朝阳区平房乡机场二高速南侧产业项目(一期)(1号楼综合服务中心等7项)工地建筑垃圾运输服务单位,其所有京AZW912、京ANE137运输车辆未出示准运证,且该车属于不符合标准的运输车辆,无经营收入。
处罚内容 对北京顺安利通商贸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