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北京德利中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 |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5MA006QUE65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工商注册号)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税务登记号)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事业单位证书号)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 法定代表人 | 刘建宝 | ||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
| 行政相对人证件类型 |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朝来广营乡罚字﹝2025﹞420060号 | ||
| 违反行为 | 《北京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 罚款金额(单位万元) | 2 |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单位万元) |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11-27 | ||
| 处罚有效期 | 2099-12-31 | ||
| 处罚机关 | 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乡人民政府 | ||
| 处罚依据 | 《北京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 | ||
| 处罚事实 | "经查,2025年9月19日-10月11日,当事人北京德利中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作为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乡时代庄园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变量系数1),在时代庄园小区内(区域系数0)委托没有资质的运输服务单位运输业主产生的建筑垃圾。以上事实有《现场执法文书》、《询问笔录》、现场照片等证据佐证。当事人一年内未因同案由被行政机关处罚或告诫过(常量系数0),且无其他减轻、从轻或从重处罚情节。本行政机关已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了违法行为,并告知其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当事人承认违法事实,自愿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影响了市容环境秩序。" | ||
| 处罚内容 | 对北京德利中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