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北京三捷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8718706379U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工商注册号)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税务登记号)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事业单位证书号)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 法定代表人 | 李荣芳 | ||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
| 行政相对人证件类型 |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建法罚(朝建)字[2025]第590060号 | ||
| 违反行为 | 施工安全 |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 罚款金额(单位万元) | 1.2 |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单位万元) |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11-10 | ||
| 处罚有效期 | 2099-12-31 | ||
| 处罚机关 | 北京市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
| 处罚依据 |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 ||
| 处罚事实 | 北京三捷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承建的“北京市朝阳区三间房南区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1202-0006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1#住宅楼等13项)会所及大门幕墙”工程施工现场存在以下问题:1.施工现场会所区域外墙脚手架作业面下未设置双层水平安全兜网,脚手架未铺满;2.下沉庭院双排脚手架脚手板未铺满、距墙间距大于150mm,施工层操作面未使用安全网兜底,上述问题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第1部分:通则》第3.4.20条:“脚手架施工层操作面应使用安全网双层兜底,施工层以下应用安全网封闭,安全网间距不应超过10m”和《施工脚手架通用规范》第4.4.4条第一款:“作业脚手架、满堂支撑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作业层应满铺脚手板,并应满足稳固可靠的要求。当作业层边缘与结构外表面的距离大于150mm时,应采取防护措施”的规定。北京三捷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造成事故隐患的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 ||
| 处罚内容 | 处12000元罚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