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11-03 14:52          来源:管庄地区         
行政相对人名称 北京丰利兴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5680487608M
行政相对人代码(工商注册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张晨波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行政相对人证件类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朝管庄乡罚字[2025]470041号
违反行为 《北京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第二款
处罚类别 罚款
罚款金额(单位万元) 0.6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单位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5-10-27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处罚机关 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乡人民政府
处罚依据 《北京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
处罚事实 2025年8月13日夜间至2025年8月14日凌晨,北京丰利兴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使用电子运单如实记录建筑垃圾处置情况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北京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建议立案调查。
处罚内容 处以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