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9-30 10:23          来源:望京街道         
行政相对人名称 睢县新生建设劳务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14227538887619
行政相对人代码(工商注册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李红卫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行政相对人证件类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朝望京街道罚字【2025】150328号
违反行为 《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二条第二款
处罚类别 罚款
罚款金额(单位万元) 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单位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9-25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处罚机关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望京街道办事处
处罚依据 《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百二十条
处罚事实 2025年9月18日17时00分,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望京街道办事处接朝阳区城管执法局执法三队朝督(2025)第 309220号督办通知单,反映北京地铁14号线(阜通西站)b2口施工工地涉嫌存在未按规定处置或覆盖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的行为,遂予以立案调查。经查,北京地铁14号线(阜通西站)b2口施工现场是由睢县新生建设劳务有限公司承建的排水户线接入施工工程。2025年9月18日17时25分现场检查时,施工现场有未按规定覆盖建筑土方的行为,现场裸露放置的建筑土方面积有9.86平方米。
处罚内容 处以罚款10000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