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中易达建筑工程(北京)有限公司 |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15MA004JH5XY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工商注册号)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税务登记号)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事业单位证书号)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 法定代表人 | 杨冠旗 | ||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
| 行政相对人证件类型 |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朝常营回族乡罚字〔2025〕100135号 | ||
| 违反行为 | 北京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 |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 罚款金额(单位万元) | 0.6 |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单位万元) |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09-25 | ||
| 处罚有效期 | 2099-12-31 | ||
| 处罚机关 | 北京市朝阳区常营回族乡人民政府 | ||
| 处罚依据 | 《北京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违反条款:第十九条第二款;处罚条款:第四十条第二款 责令限期改正,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 ||
| 处罚事实 | 2025年9月19日15时30分,北京市朝阳区常营回族乡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到朝阳区城管执法局执法三队《督办通知单》(朝督〔2025〕第309104号),反映中易达建筑工程(北京)有限公司涉嫌存建筑垃圾运输服务单位未按照规定使用电子运单,如实记录建筑垃圾处置情况,遂予以立案调查。现案件已调查终结。 经查,2025年8月13日夜间至2025年8月14日凌晨,中易达建筑工程(北京)有限公司作为作为北京市朝阳区常营乡轨道交通22号线(平谷线)04合同段平房出入段建筑垃圾运输服务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未使用电子运单,使用违规车牌号京ALC110、京APE506、京AMR695的车辆共运输建筑垃圾3车,运输建筑垃圾约45方,属于未按照规定使用电子运单如实记录建筑垃圾处置情况的行为(变量系数5)。影响了建筑垃圾运输管理秩序。上述事实有《询问笔录》和证据照片等证据材料佐证,可以证实中易达建筑工程(北京)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本行政机关已责令中易达建筑工程(北京)有限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当事人无异议。 中易达建筑工程(北京)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属于建筑垃圾运输服务单位未按照规定使用电子运单,如实记录建筑垃圾处置情况的行为。2025年9月25日,本行政机关告知其陈述和申辩的权利,该单位承认违法事实,自愿放弃陈述、申辩权利。当事人一年度内无同类性质违法行为,未受到过市区城管执法部门以及街乡人民政府书面告诫或处罚(常量系数0)。无其他减轻、从轻或从重处罚情形。 | ||
| 处罚内容 | 中易达建筑工程(北京)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第二款。依据《北京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本行政机关于2025年9月25日对中易达建筑工程(北京)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