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北京玉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133398049998 | ||
行政相对人代码(工商注册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
行政相对人代码(税务登记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事业单位证书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王安明 |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
行政相对人证件类型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朝望京街道罚字【2025】150324号 | ||
违反行为 | 《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二条第二款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罚款金额(单位万元) | 1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单位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09-10 | ||
处罚有效期 | 2099-12-31 | ||
处罚机关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望京街道办事处 | ||
处罚依据 | 《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百二十条 | ||
处罚事实 | 2025年8月11日9时23分,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望京街道办事处接北京市朝阳区生态环境局派发线索,反映北京市朝阳区望京街道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施工现场涉嫌存在未按规定处置或覆盖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的行为,遂予以立案调查。 2025年8月11日10时17分,执法人员对上述现场进行了检查,现场检查时裸露的建筑土方全部覆盖完好,且周围环境卫生良好。经查,2025年8月10日12时41分,北京市朝阳区望京街道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施工现场有未按规定覆盖建筑土方的行为,现场裸露放置的建筑土方面积有7.98平方米。该施工现场是由北京玉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立体停车楼建设项目土方基坑工程。本行政机关已责令北京玉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今后施工过程中不得出现未按规定处置或覆盖建筑土方的行为。 | ||
处罚内容 | 罚款10000元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