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北京铂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12MA01Y6ERXC | ||
行政相对人代码(工商注册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
行政相对人代码(税务登记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事业单位证书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谭竹华 |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
行政相对人证件类型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朝劲松街道罚字〔2025〕260091号 | ||
违反行为 | 未开展宣传或未指定专人负责指导、监督垃圾分类工作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罚款金额(单位万元) | 0.3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单位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09-05 | ||
处罚有效期 | 2025-12-04 | ||
处罚机关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劲松街道办事处 | ||
处罚依据 | 未开展宣传或未指定专人负责指导、监督垃圾分类工作 违反条款: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处罚条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 责令立即改正,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 ||
处罚事实 | 2025年9月4日16时00分,北京铂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北京市朝阳区珠江帝景E区内未指定专人指导垃圾分类工作,涉嫌存在未开展宣传或未指定专人负责指导、监督垃圾分类工作的行为(变量系数为0)。上述事实有《现场执法文书》、现场照片、《询问笔录》等证据佐证,可以证实北京铂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当事人一年度内未有因两次同类性质违法行为,受到市区城管执法部门及街乡人民政府书面告诫或处罚(常量系数为0)。当事人无减轻、从轻或从重处罚情节。北京铂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属于未开展宣传或未指定专人负责指导、监督垃圾分类工作,影响了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秩序。本行政机关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告知其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当事人承认违法事实,自愿放弃陈述、申辩权利。此案现已调查终结。 | ||
处罚内容 | 2025年9月4日16时00分,北京铂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北京市朝阳区珠江帝景E区内未指定专人指导垃圾分类工作,涉嫌存在未开展宣传或未指定专人负责指导、监督垃圾分类工作的行为(变量系数为0)。上述事实有《现场执法文书》、现场照片、《询问笔录》等证据佐证,可以证实北京铂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当事人一年度内未有因两次同类性质违法行为,受到市区城管执法部门及街乡人民政府书面告诫或处罚(常量系数为0)。当事人无减轻、从轻或从重处罚情节。北京铂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属于未开展宣传或未指定专人负责指导、监督垃圾分类工作,影响了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秩序。本行政机关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告知其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当事人承认违法事实,自愿放弃陈述、申辩权利。此案现已调查终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