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9-12 10:15          来源:劲松街道         
行政相对人名称 聚美鲜品(北京)商贸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5MADYAU3R81
行政相对人代码(工商注册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鄢程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行政相对人证件类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朝劲松街道罚字〔2025〕260088号
违反行为 未按要求履行维护市容环境卫生责任
处罚类别 罚款
罚款金额(单位万元) 0.02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单位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9-04
处罚有效期 2025-12-03
处罚机关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劲松街道办事处
处罚依据 未按要求履行维护市容环境卫生责任 违反条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及第二十四条第二款;处罚条款: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责令改正,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处罚事实 2025年9月2日10时00分,本行政机关在检查中发现,聚美鲜品(北京)商贸有限公司在北京市朝阳区劲松二区旺柜超市西侧人行便道处(区域系数为0)摆放一个水牌(变量系数为0)。聚美鲜品(北京)商贸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属于未按要求履行维护市容环境卫生责任的行为,影响了市容环境卫生和城市容貌。上述事实有现场照片、《现场执法文书》、《询问笔录》等证据佐证,可以证实聚美鲜品(北京)商贸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当事人一年度内未有2次同类性质违法行为,受到市区城管执法部门及街乡人民政府书面告诫或处罚。聚美鲜品(北京)商贸有限公司无其他减轻、从轻或从重处罚情节(常量系数为0)。本行政机关责令聚美鲜品(北京)商贸有限公司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告知其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当事人承认违法事实,自愿放弃陈述申辩权利。此案现已调查终结。
处罚内容 2025年9月2日10时00分,本行政机关在检查中发现,聚美鲜品(北京)商贸有限公司在北京市朝阳区劲松二区旺柜超市西侧人行便道处(区域系数为0)摆放一个水牌(变量系数为0)。聚美鲜品(北京)商贸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属于未按要求履行维护市容环境卫生责任的行为,影响了市容环境卫生和城市容貌。上述事实有现场照片、《现场执法文书》、《询问笔录》等证据佐证,可以证实聚美鲜品(北京)商贸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当事人一年度内未有2次同类性质违法行为,受到市区城管执法部门及街乡人民政府书面告诫或处罚。聚美鲜品(北京)商贸有限公司无其他减轻、从轻或从重处罚情节(常量系数为0)。本行政机关责令聚美鲜品(北京)商贸有限公司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告知其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当事人承认违法事实,自愿放弃陈述申辩权利。此案现已调查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