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9-11 14:39          来源: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行政相对人名称 北京天元世纪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5684371733J
行政相对人代码(工商注册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高辉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行政相对人证件类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建法罚(朝建)字[2025]第590049号
违反行为 施工安全
处罚类别 罚款
罚款金额(单位万元) 0.8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单位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9-08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处罚机关 北京市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处罚事实 北京天元世纪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承建的“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甲4号3号楼20层局部内装修工程”施工现场存在以下问题:1、施工现场工人未佩戴安全帽,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 第1部分:通则》(DB11/T945.1-2023)3.1.4条。2、施工现场堆放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 第1部分:通则》(DB11/T 945.1-2023)4.3.4条。3、施工现场进行切割打磨作业,未开具动火证,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未配备灭火器及看火人,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 第1部分:通则》5.3.14条。4、施工现场一个开关箱一闸多机,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 第1部分:通则》3.10.11条。北京天元世纪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标准进行施工,造成事故隐患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内容 处8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