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7-03 09:18          来源:高碑店地区         
行政相对人名称 德州和贸机械工程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1402MA7FP5AT4X
行政相对人代码(工商注册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贾秀岭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行政相对人证件类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朝高碑店乡罚字[2025]350060号
违反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
处罚类别 罚款
罚款金额(单位万元) 2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单位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7-01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处罚机关 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人民政府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
处罚事实 2025年6月25日1时15分,德州和贸机械工程有限公司未取得夜间施工审批许可手续,在其负责施工的,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兴隆家园北门西侧100米处地铁22号线05标甘露园站1号场地土方外运项目施工现场,进行土方施工作业,现场有工人2名,工程车辆2辆。德州和贸机械工程有限公司在此之前2025年6月13日、2025年6月19日、2025年6月23日,存在连续未取得证明夜间施工的行为(变量系数为1)。本行政机关已告知其陈述和申辩的权利,该单位承认违法事实,放弃陈述申辩权利。德州和贸机械工程有限公司一年度内未因此类行为接受过本市城管执法部门以及街乡人民政府书面告诫或处罚(常量系数为0)。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