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6-03 14:41          来源: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行政相对人名称 北京东方泰洋幕墙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5802876450L
行政相对人代码(工商注册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郑卫兵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行政相对人证件类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建法罚(朝建)字[2025]第590027号
违反行为 施工安全
处罚类别 罚款
罚款金额(单位万元) 0.2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单位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5-29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处罚机关 北京市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处罚依据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处罚事实 北京东方泰洋幕墙股份有限公司在承建的“航华科贸中心A1、A2楼内装修及外立面装修”幕墙工程施工现场存在以下问题: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吊篮内有单人作业现象,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 第1部分:通则》第3.5.10条“吊篮内应2人同时作业,操作人员应佩戴安全带,安全带与安全绳应通过自锁器连接”的规定。该单位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标准进行施工,造成事故隐患的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内容 处2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