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拼豆餐饮(北京)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5575230173L | ||
行政相对人代码(工商注册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
行政相对人代码(税务登记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事业单位证书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兰洋 |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
行政相对人证件类型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朝劲松街道罚字〔2025〕260058号 | ||
违反行为 | 店外经营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罚款金额(单位万元) | 0.03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单位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05-28 | ||
处罚有效期 | 2025-08-27 | ||
处罚机关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劲松街道办事处 | ||
处罚依据 | 店外经营 违反条款:第三十五条第三款; 处罚条款:第三十五条第五款:责令改正,并可处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 ||
处罚事实 | 2025年5月24日22时22分,本行政机关在检查中发现,拼豆餐饮(北京)有限公司在北京市朝阳区农光里1号-16门前(区域系数为0)店外经营,尚未取得经营收入(变量系数为0)。上述事实有现场照片、《现场执法文书》、《询问笔录》等证据佐证,可以证实拼豆餐饮(北京)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当事人一年度内未有因2次同类性质违法行为,受到市区城管执法部门以及街乡人民政府书面告诫或处罚(常量系数为0)。当事人无其他减轻、从轻或从重处罚情节。本行政机关当场责令拼豆餐饮(北京)有限公司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告知其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当事人承认违法事实,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 ||
处罚内容 | 2025年5月24日22时22分,本行政机关在检查中发现,拼豆餐饮(北京)有限公司在北京市朝阳区农光里1号-16门前(区域系数为0)店外经营,尚未取得经营收入(变量系数为0)。上述事实有现场照片、《现场执法文书》、《询问笔录》等证据佐证,可以证实拼豆餐饮(北京)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当事人一年度内未有因2次同类性质违法行为,受到市区城管执法部门以及街乡人民政府书面告诫或处罚(常量系数为0)。当事人无其他减轻、从轻或从重处罚情节。本行政机关当场责令拼豆餐饮(北京)有限公司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告知其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当事人承认违法事实,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