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北京泛海东风置业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753300411D | ||
行政相对人代码(工商注册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
行政相对人代码(税务登记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事业单位证书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梁巧灵 |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
行政相对人证件类型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朝东风乡罚字〔2025〕520046号 | ||
违反行为 | 未取得证明夜间施工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罚款金额(单位万元) | 3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单位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05-30 | ||
处罚有效期 | 2099-12-31 | ||
处罚机关 | 北京市朝阳区东风乡人民政府 | ||
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并参照《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行政裁量权基准〉的通知》(京城管发〔2023〕67号)的相关规定 | ||
处罚事实 | 2025年5月26日1时59分,北京泛海东风置业有限公司未取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审批核发的建设工程夜间施工许可手续,擅自在该单位承建的北京市朝阳区东风乡绿隔地区第一宗地泛海世家小区西侧150米处施工现场进行混凝土浇筑大型机械作业。北京泛海东风置业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北京泛海东风置业有限公司涉嫌存在未取得证明夜间施工的行为,遂予以立案调查。 | ||
处罚内容 | 2025年5月26日1时59分,北京泛海东风置业有限公司未取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审批核发的建设工程夜间施工许可手续,擅自在该单位承建的北京市朝阳区东风乡绿隔地区第一宗地泛海世家小区西侧150米处施工现场进行混凝土浇筑大型机械作业,检查时作业现场有混凝土运输车辆壹辆,混凝土泵车壹辆,工人肆名。上述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和证据照片等证据材料佐证,可以证实北京泛海东风置业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当事人一年度内有3次同类性质违法行为,受到本街乡人民政府行政处罚。北京泛海东风置业有限公司无其他减轻、从轻或从重处罚情节。本行政机关已责令北京泛海东风置业有限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于2025年5月29日告知其陈述、申辩的权利,北京泛海东风置业有限公司承认违法事实,自愿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北京泛海东风置业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罚款数额=10000×(1+情节系数2),综合考量本案违法行为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实际情况,本机关于2025年5月29日决定对北京泛海东风置业有限公司给予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