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5-30 15:27          来源:来广营地区         
行政相对人名称 北京鑫旺富达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2344354937A
行政相对人代码(工商注册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杨国栋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行政相对人证件类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朝来广营乡罚字﹝2025﹞420046号
违反行为 《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
处罚类别 罚款
罚款金额(单位万元) 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单位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5-27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处罚机关 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乡人民政府
处罚依据 《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百一十九条
处罚事实 "经查,2025年05月17日15时43分,当事人作为施工方,在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管线改移工程(区域系数0)大风天气进行土方施工,当时风力已减小,实际风力在4、5级左右(变量系数0)。以上事实有《转办函》、《询问笔录》、现场照片等证据佐证。当事人一年内未因同案由被处罚过,且无其他减轻、从轻或从重处罚情节。(常量系数0)。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影响了本市大气管理秩序。本行政机关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告知其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当事人承认违法事实,自愿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
处罚内容 对北京鑫旺富达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