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5-29 09:36          来源: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中城九建(北京)建设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5MAC7M4DB9U
行政相对人代码(工商注册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秦海鑫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行政相对人证件类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建法罚(朝建)字[2025]第590026号
违反行为 施工安全
处罚类别 罚款
罚款金额(单位万元) 1.6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单位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5-29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处罚机关 北京市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处罚依据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处罚事实 中城九建(北京)建设有限公司在承建的“朝阳区双桥路2号院2号楼负1层、负2层(局部)、地上1至4层内装修工程”施工中,施工现场存在以下问题:1、抽查施工现场地下二层一台二级配电箱,箱体未设置跨接线,违反了《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标准》第4.1.12条的规定要求;2、抽查施工现场地下二层使用钢筋悬挂电缆线,未使用绝缘挂钩,违反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 消防保卫标准 第 1 部分:通则》第3.10.13条的规定要求;3、抽查施工现场地下二层一台二级配电箱,现场未见巡检记录,违反了《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标准》第10.4.1条的规定要求;4、抽查施工现场地下一层一处供热管道洞口,未采取防护措施,违反了《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第3.2.3条的强制性规定要求。该单位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标准进行施工,造成事故隐患的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内容 处16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