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北京迅鸣清洁服务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9746146559W | ||
行政相对人代码(工商注册号) | 110109005198212 | ||
行政相对人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
行政相对人代码(税务登记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事业单位证书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丁建华 |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
行政相对人证件类型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朝十八里店乡罚字﹝2025﹞390066号 | ||
违反行为 | 违反了《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八十二条第二款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罚款金额(单位万元) | 1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单位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04-28 | ||
处罚有效期 | 2025-05-13 | ||
处罚机关 | 十八里店乡人民政府 | ||
处罚依据 | 依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百二十条 | ||
处罚事实 | 2025年4月24日15时21分,北京迅鸣清洁服务有限公司在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乡弘善家园305号楼北侧(区域系数为0),存在未按规定覆盖工程渣土问题,未覆盖的工程渣土东西宽2.6米,南北长2.7米,占地总面积7.02平方米(变量系数为0)。本行政机关已当场责令北京迅鸣清洁服务有限公司改正上述行为。上述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现场勘验笔录》和《询问笔录》等证据材料佐证,可以证实北京迅鸣清洁服务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处置或覆盖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北京迅鸣清洁服务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属于未按规定处置或覆盖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行为,影响了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秩序。当事人一年度内未有2次同类性质违法行为,受到市区城管执法部门以及街乡人民政府书面告诫或处罚,无其他从轻、减轻或从重处罚情节(常量系数为0)。本行政机关已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的权利,北京迅鸣清洁服务有限公司承认违法事实,自愿放弃陈述、申辩意见。此案于2025年4月28日调查终结。 | ||
处罚内容 | 依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并参照《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城管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京城管发〔2023〕67号)的相关规定,建议对北京迅鸣清洁服务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罚款数额=10000×(1+情节系数0)=10000元】(情节系数0=区域系数0+常量系数0+变量系数0),并制发《行政处罚决定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