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自然人 | ||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行政相对人代码(工商注册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
行政相对人代码(税务登记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事业单位证书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
行政相对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朝绿罚决字【2025】4号 | ||
违反行为 | 违反了《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罚款金额(单位万元) | 1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单位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04-18 | ||
处罚有效期 | 2099-12-31 | ||
处罚机关 | 北京市朝阳区园林林绿化局 | ||
处罚依据 | 依据《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并参照《北京市园林绿化行业违法行为处罚裁量基准表》(C43245A010)的标准 | ||
处罚事实 | 林起重未经林业主管部门许可批准,于2024年4月间,在抖音直播间以人民币3600元的价格购买鹩哥2只,用于自己饲养,属于非法繁育国家重点保护动物。 | ||
处罚内容 | 1.处涉案鹩哥鉴定价值1倍罚款的行政处罚,即人民币10000元整;2.没收涉案鹩哥2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