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自然人 | ||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行政相对人代码(工商注册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
行政相对人代码(税务登记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事业单位证书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
行政相对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朝)应急罚〔2025〕C002号 | ||
违反行为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罚款金额(单位万元) | 1.3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单位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04-11 | ||
处罚有效期 | 2099-12-31 | ||
处罚机关 | 北京市朝阳区应急管理局 | ||
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参照《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中“裁量细则”2.A的规定 | ||
处罚事实 | 昊瑞百田(北京)建筑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孟**存在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行为:未对锅炉设备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 ||
处罚内容 | 2025年3月10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对昊瑞百田(北京)建筑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位于朝阳区芳园南里9号院的丽都水岸小区锅炉房区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孟**存在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行为:未对锅炉设备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