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4-10 11:20          来源: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行政相对人名称 普业科技工程(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7802952804M
行政相对人代码(工商注册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朱光玮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行政相对人证件类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建法罚(朝建)字[2025]第590022号
违反行为 施工安全
处罚类别 罚款
罚款金额(单位万元) 0.8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单位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4-03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处罚机关 北京市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处罚依据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处罚事实 普业科技工程(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在施工现场存在以下问题:1.同一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台以上用电设备,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 第1部分:通则》第3.10.11条的规定;2.施工现场未采取绝缘导管敷设,穿越构筑物无绝缘隔离措施,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 第1部分:通则》第3.10.13条的规定;3.施工现场从业人员杜雁辉等12人,未做体验式安全教育,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 第1部分:通则》第3.1.1条的规定;4.施工现场堆放大量可燃(垃圾)未及时清理,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第6.2.4条的规定。该单位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规程或标准进行施工,造成事故隐患的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内容 处8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