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3-25 11:24          来源: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自然人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工商注册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行政相对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建法罚(朝建)字[2025]第590012-1号
违反行为 施工安全
处罚类别 罚款
罚款金额(单位万元) 0.0937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单位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3-19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处罚机关 北京市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处罚依据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第一百零二条
处罚事实 江苏沪宁钢机股份有限公司施工的阿联酋驻华使馆新建项目(围墙B段等3项)存在以下问题:施工现场雕塑楼3层动火作业人员为武春晓,该名工人进行电焊作业未持有特种作业证,该单位使用未通过培训考核的一线作业人员,违反了《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邵宝健是该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违反了《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
处罚内容 处937.5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