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3-04 11:59          来源:将台地区         
行政相对人名称 随州市新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1300MA49116RXA
行政相对人代码(工商注册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陈新军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行政相对人证件类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朝将台乡罚字〔2025〕460004号
违反行为 《北京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罚款金额(单位万元) 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单位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3-04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处罚机关 北京市朝阳区将台乡人民政府
处罚依据 《北京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处罚事实 2025年02月18日10时30分,本行政机关检查发现,随州市新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北京市朝阳区将台乡亮马河北路工程涉及将台乡集体民宅腾退安置(拆除工程)施工现场东门北侧20米处存在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对现场贮存的建筑垃圾采取扬尘防治措施的行为。本行政机关当场责令该单位按规定改正行为。
处罚内容 对随州市新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