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1-20 14:45          来源:区园林绿化局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自然人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工商注册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行政相对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朝绿罚决字〔2025〕1号
违反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处罚类别 罚款
罚款金额(单位万元) 0.3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单位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1-14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处罚机关 北京市朝阳区园林绿化局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北京市园林绿化行业违法行为处罚裁量基准表》(C43222A010)
处罚事实 2024年9月21日,当事人李某在南顶路集市,通过微信与卖家交易,以200元人民币的价格购买蓝喉歌鸲一只。
处罚内容 对李某处以涉案蓝喉歌鸲整体价值2倍罚款,即人民币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