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办理时间:7月1日至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 |
| 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
| 2、京外院校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 |
| 持单位介绍信、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办理。 |
| 3、京外院校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 |
| 持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办理。 |
| 4、京内院校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 |
| 持北京生源毕业生办理入户证明、户口迁移证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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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落户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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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持主管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或市内户口迁移证,常住人口登记卡)办理。 |
| 2、办理时间:8月1日至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 |
| 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
| 3、办理地点:东城区台基厂大街三条4号,北京市人事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处104房间。 |
| 4、具体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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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
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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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 |
区、县,政法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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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二 |
城建系统,文教卫技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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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三 |
市委、市政府系统,经委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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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四 |
农业系统、商贸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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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 |
其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