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财政年检及监督检查 |
| 2004-06-26 15:16:28.0 |
|
外商投资企业应于每年4月30日以前到注册所在地的主管财政部门办理年检。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在上一年度内办理财政登记或变更登记的情况;开展财务会计活动,执行财经法规的情况。办理财政年检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a、《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证》副本; b、《外商投资企业年检报告书》; c、上一年度会计决算报表、财务情况说明书及审计报告; d、验资报告(仅限上一年度缴纳出资的企业)。 在财政年检的基础上,每年年中,财政部门将抽查部分企业,对其财务会计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上缴财政收入情况,会计报表的报送情况,执行财经法规情况等进行专项或全面检查。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