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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咨询服务 |
| 2004-06-25 17:12:25.0 |
受理范围:企业、用户、消费者、公检法部门等。 要 求:提出委托检验的产品符合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授权给相应质检机构的承检产品范围。 办理程序: 1、接到企业、用户、消费者、公检法部门的电话咨询或上门咨询之后,按我市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承检产品范围,提供相应质检机构的电话、地址; 2、如我市质检机构无此产品承检能力,作出解释或推荐到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收费标准:免费 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3号609,610房间 邮政编码:100029 承办处室:质量监督处 办公电话:84611177-5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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