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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公安消防局网上审批系统的使用介绍 |
| 2004-06-25 17:15:36.0 |
为了保证申报人的信息安全,使用本审批系统需要申报人首先注册用户名和密码,然后登录使用。 北京市公安消防局负责行政审批的项目共5项: (1)建筑设计防火审核(包括新建建筑和建筑内部装修); (2)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许可; (3)建筑工程消防验收; (4)大型群众性活动消防安全检查; (5)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除此以外,我局不受理其他审批项目。 建筑设计防火审核:新建建筑的初步设计,填报《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并准备相关材料作为附件同时申报;只从事消防设施改造项目,填报《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并准备相关材料作为附件同时申报;从事装修工程,填报《建筑内部装修消防审核申报表》,并准备相关材料作为附件同时申报。申报所需要的图纸应为JPG格式,电子版本的图纸以及附件大小应小于2M,否则请到消防审核受理窗口办理相关受理事项。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许可:建筑设计防火审核后,施工单位应申报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许可。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上述申报工程竣工后,应申报消防验收。 大型群众性活动消防安全检查:举办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群众性活动,应申报消防安全检查。 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等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者开业前,应当申报消防安全检查。 申报人在线填报后,公安消防机构会对申报的项目予以答复,决定是否受理,不受理的项目会说明原因。 审批项目受理后,在法定的工作日内,我局会对审批项目发出法律文书,请申报人使用查询功能进行项目的查询。 如果审批完成,请申报人将在线填报的申报表下载,盖上相应公章后到所属的消防审核部门换取相应的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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