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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选举委员会举行第五次会议 确认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结果有效

日期:2021-11-12 10:28 来源:朝阳报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11月10日,朝阳区选举委员会举行第五次会议,确认朝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结果。区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宏志,副主任张克斌列席会议。

经审查,我区各选区没有发现未经依法提名的人员列入代表候选人名单;参加投票的选民,均超过本选区全体选民的半数;各选区选民所投的票数,均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各选区正式代表候选人的人数,符合《北京市区、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差额比例要求;各选区选出的代表数,均未超过应选代表的数量;当选代表所获得的选票,均超过本选区参加投票选民的半数。会议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的报告,确认朝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结果有效。根据《实施细则》第五十六条“各选区的选举结果由选委会依法确定是否有效,并分别在各选区予以公布”的规定,各选举分会在各选区公布本选区选举结果。

陈宏志在讲话中指出,按照选举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市委安排部署,在区委坚强领导下,经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依法选举了450名新一届区人大代表和1178名新一届乡人大代表,圆满完成区、乡人大代表选举任务。此次选举,是朝阳区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生动实践、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生动实践、是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全区广大选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利,民主选举人大代表,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得到有效保障,实现了选举过程风清气正、选举结果群众满意的目标。

陈宏志强调,此次代表选举,坚决贯彻党的部署安排,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始终。选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关于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要求,自觉维护区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领导地位,确保中央提出的代表人选标准通过法定程序落地落实,确保区委部署转化为选举工作的具体举措和程序,确保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顺利推进、圆满完成。选举充分尊重人民主体地位,把保障选民有序政治参与贯穿始终。我区广泛宣传动员,组织宣传周活动,利用多种平台解读法律、讲清权利、讲明程序,在全区掀起宣传热潮,最大限度调动选民参加代表选举的政治热情。扎实开展选民登记,周密安排提名推荐、酝酿协商代表候选人各环节工作,全力做好选举投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依法依规有序组织,让每一位选民都能通过手中的选票真实感受到当家作主的尊严和分量。选举坚持求真务实,把忠诚履职贯穿始终。各选委会成员及所在单位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积极投身换届选举工作大局,及早部署,主动应对,维护了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的法律性、权威性和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