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选举委员会举行第一次会议
日期:2021-08-13 来源:朝阳报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8月11日,朝阳区选举委员会举行第一次会议,依照《选举法》有关规定和选委会工作职责,审议通过有关决议草案。会议由区选举委员会主任陈宏志主持。区选举委员会常务副主任迟行刚、副主任张克斌以及区选举委员会全体成员出席会议。
会议通报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乡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有关事项的决定。朝阳区区、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于2021年下半年进行换届选举。新一届区、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2021年11月同步选出。新一届区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2021年12月底以前举行。新一届乡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2021年11月底以前举行。朝阳区新一届区人大代表名额为450名。新一届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1178名。
会议通过了《北京市朝阳区选举委员会关于设立选举委员会办公室的决定(草案)》。朝阳区选举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定设立选举委员会办公室,办理选举的具体事务。
会议通过了《北京市朝阳区选举委员会关于区、乡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草案)》,《方案》明确了换届选举工作的总要求、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代表名额和构成要求以及换届选举的组织机构和工作要求。
会议还通过了《北京市朝阳区选举委员会关于任命选举委员会分会组成人员的决定(草案)》《北京市朝阳区选举委员会关于选举委员会分会职责的决定(草案)》《北京市朝阳区选举委员会关于选举区人大代表投票日期的决定(草案)》和《区、乡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草案)》。会议决定,选举朝阳区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投票日期为2021年11月5日。
根据市委、区委关于区、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总体要求,陈宏志就换届选举工作提出三点意见。
一是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增强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换届选举的重要性、复杂性、艰巨性,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按照党中央和市委、区委关于换届选举工作的部署,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纪律上、法律上、舆论上做好充分准备,牢牢把握换届选举工作的主动权,积极谋划、周密组织、统筹推进,引导好、发挥好人民群众的政治热情,妥善处理好各种新问题新情况,履行好法律赋予的职责,完成好这一重大政治任务。
二是把握职责,不辱使命,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推进、圆满完成。要认真学习选举法和相关文件精神,认真研读、深刻领会,全面把握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选举程序和具体要求,吃透上级政策精神,熟悉法定流程,着力提高依法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为依法履行好选举委员会工作职责奠定坚实基础。要对换届选举总体工作加强统筹,按照实施方案,围绕关键环节,超前一步谋划,站高一步组织,把换届选举每一个环节、每一项工作都认真安排好、落实好,积极稳妥、扎实推进,做到“心中有思路、推进有举措、应对有预案”,经得起时间和群众的考验。
三是协同配合,统筹协调,形成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合力。区、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涉及面广,参与人员多,工作量大,任务繁重。选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善于从全区工作大局的角度去思考和处理问题,准确把握换届选举工作与本单位工作的关系,妥善处理好本职工作与履行区选举委员会成员职责的关系,加强情况沟通,团结协作,密切配合,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与其他工作两不误、两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