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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诚信公开】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六次会议

日期:2021-03-05 来源:朝阳报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3月4日,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六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宏志主持会议,副主任胡良森、牟燕东、张克斌、赵红伟和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席成坡,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崔小浩,区检察院检察长张朝霞、区法院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前,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

会议审议通过了朝阳区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草案)。2021年,区人大常委会将认真执行本届人大七次会议决议,围绕加强政治建设、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提高监督针对性和时效性;注重规范有序,依法行使决定权和任免权;适应代表实际需求,服务保障代表依法履职;认真做好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把握换届之年特点,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等六个方面19项重点工作,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朝阳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实有力的民主法治保障。

会议决定了朝阳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事项。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政府承办区十六届人大七次会议议案办理工作方案的报告和朝阳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十六届人大七次会议议案督办工作方案的报告。区十六届人大七次会议确定王志华、邰武淳、韩潮、姚新等代表领衔提出的“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议案作为大会议案。区政府将大会议案分解为五大类40项任务,39个相关单位共同做好议案办理工作。同时,区人大常委会成立了议案督办工作组,通过梳理分析代表议案中提出的主要问题和解决方案,确定了落实国家、北京市相关法规政策;体现区域发展特色;解决企业、群众反映的重点难点问题;健全法制保障体系四个方面的督办重点。下一步,议案督办工作组将通过动员代表,邀请专业力量,集思广益,建言献策,汇集民智民意等方式方法,督促推动政府办实办好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区十六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意见,听取并审议了区政府承办区十六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方案的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市朝阳区人大常委会专项评议暂行办法(草案)》;审议通过了《北京市朝阳区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实施办法(修订草案)》。会议还决定了区人大代表辞职事项以及人事任免事项,书面审议了朝阳区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被任命人员就职报告。

陈宏志针对区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要求,要按照清单式管理、项目式推动落实的办法,制定任务分解折子工程,细化工作举措,明确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不折不扣推动各项任务落细落实。针对区十六届人大七次会议议案办理工作,指出,要凝聚工作合力,建立人大与政府紧密联系、定期沟通、工作联动机制,齐心协力推动难点问题的突破;要突出工作重点,把握市场规律,尊重市场主体,围绕企业反映强烈的痛点堵点、发展迫切需要的关键环节,高度聚焦、精准施策,打通最后“一公里”,以实实在在的成果回应代表关切、切实惠及企业;要发挥代表作用,借助代表专业优势和实践优势,组织代表深度参与,充分听取意见,使议案督办和办理过程成为聚民心、议大事、保落实、促善治的过程。针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要求相关工作机构发挥各专门委员会作用,调动提建议代表的积极性,把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监督的各项措施抓实抓细。针对专项工作评议暂行办法,指出,今年区人大常委会将对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评议,相关工作机构要严格落实暂行办法,充分发挥专项工作评议主题突出、程序严谨、针对性强的特点,不断深化评议成果、增强监督刚性。针对宪法宣誓实施办法,指出,宪法宣誓是激励教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依法、忠诚履职尽责的重要手段。我区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新修订的实施办法,庄重、严肃、认真组织好被任命人员宪法宣誓程序。

陈宏志还就党史学习教育进行了动员,要求与会人员要深刻认识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重点所在和目标要求,扛起政治责任,强化政治担当,确保学习教育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在学习党史中升华初心、践行使命,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和奋斗姿态,将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依法履职成效,为推动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