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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开展烟花爆竹安全宣传活动 倡导市民少放、不放烟花爆竹
日期:2021-02-07 来源:朝阳报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月4日,区烟花办在东坝乡金泰丽富商城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宣传活动。今年春节,我区不再设烟花爆竹销售点,五环路内行政区域(含5环)、五环路外十六类禁放点,以及机场街道办事处辖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您好,这是致居民的一封信,上面有今年燃放烟花爆竹的注意事项。”上午10点,宣传活动正式开始,工作人员一边给市民发放宣传材料,一边叮嘱着大家注意事项,引导市民可到本市设立的10家正规烟花爆竹销售网点购买,并到可燃放区文明、安全燃放。
春节前,全区各街乡共设立43个宣传点开展宣传工作,围绕“严守禁放规定,维护城市环境,为了美好生活”的主题,普及《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知识,引导市民自觉遵规守法,倡导市民少放、不燃放烟花爆竹。截至目前,已服务群众达50万余人次。
“各街乡及十六类禁放点主管部门,还将对辖区单位、场所、区域内所有人员逐一开展宣传教育,明确告知禁止存放、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并对禁放点负责人、从业人员集中开展宣传教育。”据区烟花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春节前,禁放点周边禁放标识设置工作也将全部完成。
此外,春节期间,我区还将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资源,广泛动员各方社会力量,开展全方位、立体化和针对性的社会宣传引导工作。春节过后,我区将重点围绕禁放区、禁放点和可燃放区,针对有燃放烟花爆竹习俗的开工、开业、乔迁、奠基、汽车销售、婚丧嫁娶、宴席服务等活动,开展针对性的禁放宣传和日常重点检查。
区烟花办提示广大市民,要从自身做起,遵守禁放规定,自觉抵制超标、非法烟花爆竹,少放、不放烟花爆竹。同时,市民应积极提供线索,检举揭发非法储存和非法销售行为,消除身边的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