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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各街乡综合行政执法队陆续挂牌成立

日期:2020-07-02 来源:朝阳新闻网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向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下放部分行政执法职权并实行综合执法的决定》规定,自2020年7月1日起,由市、区有关部门承担的部分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下放至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并由其依法行使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实行综合执法。近期,我区安贞街道、亚运村街道等街乡陆续成立了综合行政执法队,标志着行政执法权限向基层延伸开启了“朝阳实践”,一起了解一下。

《决定》规定,街道、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是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的行政执法机构,以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原来由城管执法部门、生态环境部门、水务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卫生健康部门等行使的共计431项行政执法职权,自7月1日起,下放至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并以其名义相对集中行使。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主要由地区原城管执法部门、安监部门工作人员组成,今后,执法队将通过日常检查、专项巡查等方式开展一线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