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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首推国企房屋出租公开挂牌制度

日期:2020-01-10 来源:朝阳报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在深入企业开展专项调研基础上,日前区国资委研究出台了《朝阳区国有企业房屋出租管理暂行办法》(后简称《办法》),《办法》提出要建立面向市场的公开招租和定价体系,以制度的形式要求区属国有企业房屋出租须通过北京市产权交易所公开招租,这在全市各区中尚属首家。

    《办法》在规范企业房屋出租管理上呈现几大特点:明确了监管范围,对区属企业纳入监管的房屋出租行为类型进行了界定,规定企业利用其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房屋出租等经营行为,均适用该办法。坚持公开透明,对于企业单宗房屋或一次性招租的房屋租赁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写字楼招租底价每年在100万元以上,或其他房屋招租底价每年在50万元以上的,须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招租,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全流程监管,《办法》规范了企业房屋招租流程,明确决策、租期、合同、转租禁止条款和空置损失追责等重点环节。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明确将企业房屋出租管理和巡视巡查、审计整改情况纳入企业负责人“1+3+N”绩效考核体系,区国资委将联合纪委派驻组加大监督检查,对出现违规出租、低价出租等禁止性情况的,扣减相应分值并与薪酬挂钩。

    “建立公开透明的进场招租管理制度,以刚性制度规定对房屋出租重要环节进行全流程监管,既是优化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方式的有益探索,也是建立健全符合北京市委巡视巡察整改要求的长效机制,更是落实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具体举措,必将有利于提升符合首都经济功能定位的区域经济产业结构,有利于提高国有资产收益,有利于打造阳光国企、廉洁国企。”区国资委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