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在北京 | 中央扫黑除恶第11督导组赴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开展下沉督导

日期:2019-06-14 来源:区委宣传部

    6月12日上午,中央扫黑除恶第11督导组副组长石生龙一行赴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开展下沉督导。北京市扫黑办副主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党组书记张玉鲲,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家贞等参与,朝阳区区委书记王灏,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维刚等陪同。

    首先,督导组一行参观了院史馆,观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展板和普法宣传动画,观摩了远程视频提讯和认罪认罚从宽值班律师工作现场。后督导组前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场查阅卷宗、台账等资料,并通过大要案远程指挥系统了解全市检察机关一体化办案情况。

    随后,在座谈会上,朝阳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朝霞向督导组汇报了依法履行检察职能服务区域发展的整体工作,以及检察机关主动参与金融风险防控攻坚战的情况,并详细汇报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核两翼六机制”工作体系及涉黑涉恶案件办理情况。

    朝阳区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维刚从抓统筹、重协同、狠打击、深打伞、求实效等方面汇报了朝阳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整体情况。

    最后,石生龙副组长对区检察院的各项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指出区检察院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周密部署、稳步衔接,在案件办理、机制建设、线索处置等多方面均取得了明显成效,并提出,要再接再厉,进一步向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一是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政治意义、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始终把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二是进一步加强依法严惩。要严格坚持依法办案,既不“拔高”,也不“降格”,对涉黑涉恶案件要有力打击,严肃查处,绝不能让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三是进一步加强深挖彻查。要坚持“破网打伞”,对涉黑涉恶案件中发现的“关系网”和“保护伞”线索及时移转,坚决打击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

    四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方法,确保专项斗争持续有序推进,取得更大战果。

    五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发动。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示范和警示作用,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营造浓厚社会氛围,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推进奠定坚实基础。